班车租赁合同补充协议样式二
班车租赁合同补充协议
租用方(甲方):
出租方(乙方): 北京易通恒日汽车租赁有限公司
兹因甲方业务需要,要求乙方在早晚班车以外的日常用车中提供车辆服务,根据甲方指定线路行驶,行驶期间费用计算标准为3.5元/公里,不包含高速过路过桥费、停车费,节假日用车按照班车费用的天计算标准来结算,不包含发票,以转账的行驶支付。
工行卡号: 持卡人:
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义务关系,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,在遵守原班车租赁合同(2015年10月10日签定)的基础上签订本补充协议,并互相遵照执行。
第一条:甲乙双方履行本补充协议的各项条款,任何一方中途变更或解除本协议需与另一
方提前沟通。
第二条:本协议一式二份,双方各执一份,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。
甲 方:北京贝有限公司 乙方:北京易通恒日汽车租赁有限公司
(盖章) (盖章)
2015年10月 日 2015年10月 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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